已经消失的神秘民族——濮人|濮人
一、濮人的族属及文化面貌
濮人是西南地区较为古老的族群,武王伐纣的战争中,濮人已经是众多方国中的一支。关于濮人的族属,历来说法较多,有濮人为僰人、越人、僚人等说法较为流行。但综合文献记载而言,“濮”应该并非指一具体的民族,而是对西南地区具有某种相同习性民族的泛称。童恩正也指出,“濮人在古代是泛指一大的族系”,“所以其内部又包括着相当多的民族集团”[i],因此又有“百濮”之称。顾炎武撰的《肇域志》中已有明白记述:“粤稽五典,已见三苗,及乎夏后殷周而降,或称万国来朝,而南方乃有百国,是为百濮:鄯阐国滇池,昆弥国大理也,勾町国临安也,牂牁国乌蒙也。”汉代学者孔安国也称:“濮……有髳州、微、濮州、泸府、彭州焉。”清代学者倪蜕在《滇云历年传》中评论:“百濮者,犹百粤也。言其多,非一迹之可循,一隅之足指,故谓之百。今百粤即合浙、闽、两广而并称之,而濮亦楚、蜀、黔、滇而以百名,想复同之尔。[ii]”这样的说法,是比较具有说服力的。可以作为佐证的是,《史记·西南夷列传》中所提及的重要民族夜郎、靡莫之属、滇、邛、巂、昆明、徙、筰、白马等,却未提及“濮人”,皆源于“濮”为泛称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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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为泛称,越亦有泛称之意,文献中,存在着二者通用的例子。《华阳国志》中,既称西南民族为“夷越”,同时又称“夷濮”。如,《华阳国志·南中志》称南中“在昔盖夷越之地”,同文中又有记载:“得一男儿,长养,有才武,遂雄夷濮”;“后夷濮阻城,咸怨诉竹王非血气所生”。“夷越”与“夷濮”,均指称西南地区的族属,这一点应该是没有疑问的。摆在眼前的问题是,濮人是否就是西南地区的越人?虽然二者在名称上有共通之处,但仅凭此,却不具有足够的说服力。结合文献以及考古资料来看,二者存在着某种联系,这是毫无疑问的。即使不是同源,也在文化上也具有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记载越人“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焉”,而滇、夜郎、靡莫则“皆魋结,耕田,有邑聚”。夜郎为濮人,这在学界已无太大争议[iii],因此推论濮人与越人一样,也应是定居的农耕民族,但“断发”与“魋结”却不相同,也是两族的差异性所在。从葬式上看,长江中下游地区从商周至战国早期,都流行土墩墓的形式,发现土墩墓数量巨大。这些土墩墓,有一墩一墓、一墩多墓等多种形制,具有平地掩埋、堆土不夯、封土成墩的特点。在滇东高原的曲靖八塔台墓地,也发现较大的土堆,虽然报告未提及是土墩墓,但根据报告的剖面看,封土分层,墓葬居于每层土中,可能是一层一层向上堆叠,最后形成大的封土堆。二者在形制上有诸多相似之处,但由于材料的局限性,尚不能进行更加细致对比,只能做一个大体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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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浙江的瑞安、苍南、平阳等县,发现了以石块堆叠而成的墓葬,报告称之为石棚墓或者大石盖墓,多用板状石块紧密埋立形成三面壁体,一面空出,底部以卵石铺底,随葬的器物中,兵器与工具占有很大的比例,且所出器物具有较明显的时代差异,[iv]因此推测,这种墓葬存在二次葬的可能,并埋葬多人,经过长时间的使用。由于这种形制的墓葬,在浙江地区发现、保存较好的仅余6座,因此未能得到学界的充分重视。墓葬形制、葬式,以及陪葬大量兵器与工具的做法,都与西南地区,尤以云南发现的“大石墓”具有诸多相似之处,在云南祥云红土坡、宾川、弥渡苴力等地均有发现。祥云检村石棺墓底也是以石块铺成,报告称其使用的是“未经加工但规整的石块”拼成石棺,石棺与墓圹之间用填土夯实,并且其中的M1葬人在十人以上,“应非一次葬入”,并且人骨叠压,非常凌乱,是典型的二次葬式[v]。西川西南以及滇西的大石墓,是濮人的遗迹,童恩正先生对此有过专门的论述[vi]。文献中较为重要的一条,是《华阳国志·蜀志》:“今有濮人冢,冢不开户,其穴多有碧珠。”在考古发掘中,上述地区的“大石墓”大致能与其吻合。如云南宾川古底石棺墓中,以两块或者三块石板构成墓壁,没有墓门,且有绿松石珠洒在墓底和人骨之间[vii],与“不开户”、“多有碧珠”的文献记载一致,推测其为濮人墓葬应无太大问题。此外,具有吴越地区特色的“瘗埋器物”习俗,在西南地区亦有发现。如前文已推断为濮人墓葬的宾川古底石棺墓地,“发现有陶器、铜镯等击碎后撒入墓中”的情形,亦与越人相同[v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