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涉税资料的保管期限!务必要知道!

虽然《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附表1《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规定了保管期限情况如下: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会计凭证

1

原始凭证

30年

2

记账凭证

30年

会计账簿

3

总账

30年

4

明细账

30年

5

日记账

30年

6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7

其他辅助性账簿

30年

财务会计报告

8

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10年

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永久

其他会计资料

10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年

11

银行对账单

10年

12

纳税申报表

10年

13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30年

14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5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6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永久

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所以,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的保存还需要符合上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