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香久 │《金瓶梅》中的货币与物价
即便是财主西门庆,出门时身边也只带『三五两银子』。更何况一贯铜钱重六七斤,数十贯铜钱─假定是二十贯吧,重一百二三十斤,武大还要挑着炊饼担,又怎么扛得动?
由此可知,武大怀里揣的应当是纸币,而且是贬了值的纸币。」【1】
我认为这是有道理的。元代的纸币,仿照铜钱,以「贯」和「文」为单位,面值为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一贯、两贯等。所以武大郎说的「数十贯钱」是纸钞。
明代是以行政命令强力推行过纸币的。明洪武初就制订出台钞法,所印制的纸币称「大明宝钞」。
顾炎武《日知录集释》卷十一说:
「《太祖实录》:洪武八年(1375)三月辛酉朔,禁民间不得以金银为货交易,违者治其罪。有告发者,就以其物给之。其立法若是之严也。」
又规定
「百文以上用(纸)钞,百文以下用(铜)钱」。【2】
王世贞谓:
洪武八年(1375),诏中书省造大明宝钞。取桑穰为钞料,其制方高一尺,阔八寸 许,以青色为质。外为龙纹花栏,横题其额曰:「大明通行宝钞」。
内上两傍复为篆文八字曰「大明宝钞,天下通行」。每钞一贯,折铜钱一千文。银一两,折赤金二钱五分。永乐元年(1488),以钞法不通,禁金银交易。【3】
清张尔岐《蒿庵闲话》卷一亦证:
明朝宝钞之制,用绵纸,厚如钱,色青黎。外用墨栏周界,界内上端,横书「大明通行宝钞」六字,其下复为龙纹栏界,宽寸许,中一横墨线,界为两方,上方横书「壹贯」二大字,字底线索之形。
两旁篆书:「大明宝钞,天下通行」八字。下方细书七行,书云:「户部奏准,印造大明宝钞,与铜钱通行使用,伪造者斩,告捕者赏银弍佰伍拾两,仍给犯人财产,洪武年月日。」
识以两珠印,印文不可辨。背面下截为花文栏,界内横书「壹贯」两大字,字下亦为钱索形。上截空处,亦识以一朱印。
一贯、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凡六等,制并同。惟横书字,钱索形,各如其数。
尝闻之一木工云:「钞正面黑栏之长,即钞尺也;墨栏之长一横,即民间市尺也。」语似有本。
这种纸钞首次使用时的防伪标识,即两枚朱印。但不久即有了仿制的伪币,「钞法既行, 上命皇太子专董其事,时伪造甚众,比有得者,一验既知真伪,盖其机识在二印,伪者不知。」【4】
纸钞通行了一百年左右,就退出了流通。原因是政府收税照例收金、银和铜钱,给官员发薪金,或与百姓做交易,却只给纸币。
其结果是纸钞信用度大大降低,大幅度贬值,不到百年,便一文不值,只好退出了流通。从明代中后期始,白银复成为主要货币。
《金瓶梅》时代已不复有纸币,为什么说从武大与郓哥的对话中,那么问题来了——民间却还在用纸钞?
侯会先生认为这与《水浒传》有关。「众所周知,《金瓶梅》是在《水浒传》第二十三、二十四回武松打虎及潘金莲偷情的情节基础上,扩展创编而成。
据笔者考证,《水浒传》的主干部分(前四十回)大约创作于明代宣德初年,因此书中还留有使用纸钞的痕迹。」(《食货金瓶梅》)
虽然兰陵笑笑生在抄录《水浒传》中的相关情节时,把《水浒传》中用到纸钞的地方大都改成了银两。但还难免留下一些痕迹。【5】
银子的价格又如何?按照当前的国际市场白银价格计算,一两白银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130 多元。
《食货金瓶梅》侯 会 著
二、米 价
第五十八回,应伯爵对董娇儿等四个粉头说:
「不唱个曲儿与俺们听,就指望去?好容易!连轿子钱,就是四钱银子,买红梭儿米,买一石七八斗,够你家鸨子和你一家 大小吃一个月!」
四钱银子(包括轿子钱)买一石七八斗红梭儿米,这物价显然是被应伯爵夸张了的。
故董娇儿下面说他:「恁便益衣饭,你也入籍罢了。」
明代的米价,尤其是明中晚期的米价,浮动的幅度较大。由于政治危机和社会动荡不安,货币贬值,米价呈现急剧上涨的趋势。
明成化五年,山东「米一石,银二钱五分,或钱三百文。」但到了嘉万年间,米价暴涨,起伏很大。嘉靖初年,江浙一带「秋米石折收银五钱五分。」【6】
「嘉靖二年癸未,南都旱疫,死亡相枕籍。仓米价翔贵,至一两三四钱。时三年无麦,插秧后复旱,处暑前乃得雨,禾骤起,收获三倍,人始苏焉。」【7】
嘉靖三年,河南山东一带「秋粮折收,石银六钱、八钱。」【8】而嘉靖三十八年,山西大同「米价时费,银三两才可得米一石。」【9】
万历三十年直隶密云一带「年丰价贱,大约每米一石定价五钱。」【10】
万历四十三年,山东「荒年,发临德仓粮平粜,每石粳米六钱,粟米五钱。」【11】
到了明末,米价越发涨得厉害,陆文衡《啬庵随笔》记:
「余幼时,米价每石止银 五六钱,万历戊申(1608)大水,才一两三钱,即有抢米之变。嗣后无在一两内者。」
吴应箕《留都见闻录》记:
「国朝以来,南京米贵。仅嘉靖、万历时一再现,而贵至二两。是年有三倍之熟。万历戊子(1588)至一两六钱,不过一两月耳。」
天启五年山东「石米折银八钱」。【12】
数据表明,明中期米价,平均为石米五钱。所谓「五钱者,江南之平价」。
一石米 重一百二十斤,明代是十六两秤,今天一市斤是五百克,明代为五百九十克,所以明代一石米相当于今天一百四十一斤六两。
「今日米价若按一斤一元五角计算,明代一两白银的购买力,相当于今天人民币二百一十元左右。为了计算方便,就算二百元吧。古代的度量衡制度,一两为十钱,一钱为十分。那么一钱银子相当于二十元钱,一分银子相当于二元钱。」【13】
《明代货币白银化与国家制度变革研究》封面
三、丝、绫绢、绸、棉布、
麻布(或苎)价
六十三回,给李瓶儿办丧事,西门庆主张用「六钱一匹的绢破孝」,吴月娘说:「论 起来五钱银子的也罢。」
五十八回,又写到「七分银子一条孝绢」。
六十八回,写到「四匹尺头(彩缎)值三十两银子」。
明代的绫绢价格,洪武年间,全国通例为「绢一匹折银六钱」【14】,嘉靖二十三年至 三十七年,京师、湖广、浙江绢价均为「一匹折银七钱」【15】。
万历二十四年,京师一带「每绢一匹折银七钱」【16】。
沈榜《宛署杂记》所记载的绢价是:大头绢每匹银五至七钱【17】,这与《金瓶梅》中显示的绢布价格是相一致的。
绫的价格书中没有写到,顾清《傍秋亭杂记》卷上载:
「吾乡绫一匹,平价银二两 以上。织文极细,布有与绫同价者。其循管市卖匹五钱,或三钱,最下一等至七分极矣。 弘治间,绫匹官给银一两。毛东莱闻而笑曰:『吾乡金一两,和买给千钱,事固当有对也。』
时相与叹息。至正德五六年(1510、1511),有纳云布十端,而得银两半者,则既甚矣。近时乃有银十两,买绫四十匹,布二伯者。率计绫匹银一钱,布匹银三分而已。」
三十三回写西门庆用四百五十两银子,杀价买下了湖州客人急于脱手的五百两丝线。按这样的计价,至少每两丝线售银一两。这似乎与时价相差过于悬殊。
明初之丝价,丝一斤约合稻谷一石,明前期合银二钱、五钱至三钱。
明之末年,物价上涨,「湖丝百觔,值银百两。」【18】
由此可见,丝一斤即值当时谷一石之价,当为一两左右银子,不可能一两银子只买一两丝线。
估计这或许是《金瓶梅》刊刻者之误,误把「斤」写成「两」了。
棉布的价格,《金瓶梅》第七回写了「毛青鞋面布」三分一尺,这同当时的物价情 况大体上一致。
嘉靖六年,河北的正定、大名、保定及河南省大部地区,「布一匹折银三钱」【19】,约合每尺三分。
天启二年始降价,「平机布每匹折银二钱」【20】。叶梦珠《阅世编》卷七记:
「棉花布,吾邑所产已有三等。而松城之飞花、尤墩、眉织不与焉。上阔尖细者曰标布,出于三林塘者为最精,周浦次之,邑城为下。
俱走秦、晋、京、边诸路,每匹约值银一钱五六分,最精不过一钱七八分,至二钱而止。甲申乙酉之际,值钱二三百文,准银不及一钱矣。」
麻布的价格(函苎麻),《金瓶梅》中没有写到,据数据记载,嘉万年间,白麻一斤为价银二分七厘,苎麻每斤一钱。一般的麻布是每匹价银一钱五,白苎麻布达每匹二钱五,几等同于一匹棉布之价。【21】
绒布的价格,清人叶梦珠《阅世编》记:
「大绒前朝(案:指明朝)最贵。细而精者 谓之姑绒,每匹长十余丈,价值百金,惟富贵之家用之。以顶重厚绫为里,一袍可服数十年,或传于子孙者。」
《阅世编》封面
四、酒与荤食
二十三回,李瓶儿输了五钱银子,叫来兴儿「买了一坛金华酒,一个猪首,连四只蹄子」。
三十四回,书童用一两五钱银子,买了「一坛金华酒,两只烧鸭,两只鸡,一钱银 子鲜鱼,一肘蹄子,二钱顶皮酥果馅饼儿,一钱银子的茶穰卷儿」。
五十二回,潘金莲和李瓶儿把陈经济斗叶儿输的三钱银子,又添出七钱,凑足一两,叫来兴儿买了「一只烧鸭,两只鸡,一钱银子下饭,一坛金华酒,一瓶白酒,一钱银子裹馅凉糕。」
明代的酒价,一般是按一坛、一瓶来记。其计价单位既不具体,且高低悬殊。
《沈 氏农书》载:零售的烧酒,「每觔二分,顿卖也有一分六厘。」长兴麦酒,则是每觔半分,由此可知一斤烧酒的通价是十四文至十六文。
肉类和肉食品、水产品,弘治正德时,「猪肉每斤好钱七文、八文,牛肉四文、五文,水鸡以一斤为束,止四五文,莲肉用抬盒盛卖,每斤四、五文,……鱼虾每斤四五文,若少,至七八文止矣。」【22】
嘉靖中,江西淳安一带猪肉每斤十五文,牛肉十四文,鲜鱼每斤十文,鸡一只以三斤计,银六分,每斤折合十四文。23万历时,京师肉价大体
上同上面的记载相去不远。依沈榜《宛署杂记》记:猪肉一斤为十二文至十四文,牛羊肉每斤十文,鱼一斤为十四文。【24】
「天启元年,正月初间大雪,礼部张挂选妃告示,五城居民,急急遑遑,私嫁女数千,一时物价为之骤贵。
鹅一只,钱五百余文。鸭一只,钱二百余文。鸡一只,钱二百余文。猪肉一斤,钱四十余文。牛肉一斤,钱二十余文。驴肉一斤,钱二十余文。」【25】
嘉靖初年,一只鹅蛋约值银一分,一只鸭蛋约值银五厘。【26】
按照这个标准,则一斤猪肉可兑换五只鸭蛋,一斤鱼可兑换三四只鸭蛋。蛋类的价格高出于鱼、肉类。
《金瓶梅》中写到了酒席的价格,如前例五十二回,潘金莲、李瓶儿花了一两银子,九个人吃了一顿丰盛的野餐。
三十四回,一两五钱银子买的酒饭,除送李瓶儿那边的一半,剩下的六个小厮伙计得以大吃一顿。
九十六回侯林和陈经济在一家小酒店内吃饭,四盘四碟,两大坐壶时兴橄榄酒,两三碗湿面,才花掉「一钱零三分半银子」。
这是一般的消费水平。
《宛署杂记》书封
五、地产价
三十回,西门庆对潘金莲说:
「张安前日来说,咱家坟隔壁,赵寡妇家庄子儿连地 要卖,价钱三百两银子。我只还他二百五十两银子,教张安和他讲去。若成了,我教贲四和陈姐夫去兑银子。里面一眼井,四个井圈打水。
我买了这庄子,展开合为一处,里面盖三间卷棚,三间厅房,迭山子花园,松墙、槐树棚,井亭,射箭厅,打球场耍子去处,破使几两银子收拾也罢。」
依每亩地价三两计算,西门庆买下的这座田庄在一百亩左右。
明之地价,波动幅度甚大。明初,由于荒田多,田价也贱,一亩不过一金。
成弘之 际,社会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安定,赋役也不太重,流民多归田里,因此,地价上涨,而到了中期「田价甚昂,居间辗转请益,彼加若干,或亩十金 田(银二三十两至七八十两),「甚至鸡鸣而起,密室成交。谚云:『黄昏正是夺田时』,此之谓也。」【27】
越是经济繁荣的地区,地价就越贵。
明俞弁《山樵暇语》记:「江南之田,惟徽州极贵。一亩价值二三十两者。」
崇祯初年,由于社会危机和政治动乱,对田价的影响也颇大,「一亩之值三四金」【28】。
这个价格近乎中晚期,依此计算,西门庆花三两银子可买下一亩庄田,卖方则是败家的要价了。
《山樵暇语》书影
六、工 价
第九回,生药铺的傅伙计对武松说:「每月二两银子,雇着小人。」此为县城买卖 铺子中伙计的月薪。
六十八回,西门庆请「秀才」温必古作西宾,「每月三两束修」。
九十六回,「土作」头儿侯林对陈经济说:
「明日我领你城南水月寺,晓月长老那 里修盖伽蓝殿并两廊僧房,你哥率领五十名做工,你到那里不要你做重活,只抬几筐土就是了。也算你一工,讨五分银子。」
此为建筑小工的工价。
明代雇工的价格,据《古今图书集成》数据,「计雇工工钱者,一人一日为铜钱六 十文。」嘉靖至万历年间,江西淳梁地区「书役令各作募人,日给工食银二分五厘。」
「龙缸大匠,敞青匠,日给银三分五厘。」【29】
京师「都下贫民佣工一日,得钱二十四、五 文,仅足给食。」【30】
嘉兴等地「看缫丝等人……以日计每日庸金四分。」【31】
北京的搭棚匠,则「每日每人工食银五分」【32】。
这个价格,接近《金瓶梅》中雇佣建筑小工的开价了。
依西门庆家的佣金支付来看,西门庆对知识分子还是比较器重的。
一个无所事事的 「西宾」温秀才,每月三两束修不算,还「四时礼物不缺」,家中宴请宾客,时常要他出来做陪,待遇是很高的。
其次才是店铺里开月薪的伙计。
《金瓶梅》中还写到了日薪的付酬方式,土作头儿侯林付给小工的日薪是五分银子,这是当时城市佣工的常价。
这比月薪实际上是高出了不少的。 这同时也是明代劳动力开始成为商品化的明证。
《明经世文编》内封
七、人口买卖
《金瓶梅》中写了许多笔人口卖买。
被卖的次数最多的当数潘金莲,先后被转卖过四次:第一次价钱不详,第二次是三 十两银子,第三次是转送,第四次是西门庆死后,王婆以一百两银子的开价卖给了武松。
其次是春梅,被卖过三次:头一次是西门庆用十六两银子买来当丫头,第二次是被 吴月娘以原价叫薛嫂领回,第三次是薛嫂又以三十两银子卖给了周守备做妾。
秋菊也被卖过两次:第一次,西门庆花六两银子买来给潘金莲当上灶丫头,第二次 吴月娘又以五两银子卖了出去。
除了这主仆三人,书中还写到了被卖到西门家的许多丫头、仆妇及男仆。
第九回,西门庆娶了潘金莲之后,原来服侍吴月娘的丫头春梅被要到潘氏房中,然后另买了一个叫小玉的丫头给月娘,花了五两银子。
第三十回,西门庆用七两银子买了汪序无住家出来的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家人媳妇 儿,改名夏花儿,给李娇儿房中使唤。
第五十九回,奶子如意儿,「男子汉当军,过不得,恐出征去无人养瞻,只要六两银子要卖他」。
还有第七十回,应伯爵介绍来友投靠西门庆做家人,西门庆分付:「拣个好日期,写纸文书,两口儿搬进来罢。」于是来友便写了一纸投身文书,西门庆收了,将其改名来爵。
除此之外,《金瓶梅》里还写到了几笔人口买卖:
第三十七回,西门庆包占了韩道国的老三婆王六儿,给他和韩道国买了一处一所门 面两间到底的四层房子,并买了一个十三岁的女孩子给王六儿使唤,改名锦儿。
「他老子是个巡捕的军,因倒死了马,怕守备那里打,把孩子卖了,只要四两银子。」
第四十八回,王六儿又买了一个名唤春香的丫头给自己的丈夫韩道国「早晚收用」,价格是十六两银子。
第九十回,春梅叫周守备花八两银子买了西门庆的前妾孙雪娥,后来又以八两银子的开价卖孙氏为娼,掮客薛嫂把孙雪娥卖给潘五,大赚了一笔,卖出价是二十五两。
第九十五回,春梅给孙二娘(周守备正妻)买了个十二岁的名唤金生的丫头,「到底 是个乡里人家的女孩……只要四两银子,她老子要投军使」。
第九十七回,春梅又买了一个十三岁的小丫头,是商人黄四家儿子房里的使女。对 这桩人口买卖,书中如此描述:
(薛嫂)到次日果然领了一个丫头,说:「是商人黄四家儿子房里使的丫头,今年才十三岁。黄四因用下官钱粮,和李三家,还有咱家出去的保官儿,都为钱粮拿在监里追赃。监了一年多,家产尽绝,房儿也卖了。」
……春梅道:「这丫头是黄四家丫头,要多少银子?」
薛嫂道:「只要四两半银子,紧等着要交赃去。」
春梅道:「甚么四两半,与他三两五钱银子留下罢。」
一面就交了三两五钱雪花官银,与他写了文书,改了名字,唤做金钱儿。
这仅仅是明文写出的几笔人口买卖。
西门庆家有丫鬟十三人,家丁、男僮、司茶、烧火、看坟的仆役十九人,大都是买来或写了文书投身为奴的。
《新刻金瓶梅词话》书影
《金瓶梅》中的人口买卖,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当时土地兼并剧烈、赋役剥削严重的社会现实,同时也反映了明代中叶封建危亡的根本原因。
从《金瓶梅》中的几桩人口买卖来看,当时卖子女为奴的主要原因:
一是因为家贫 无以为生计,如多金、秋菊、小玉等;
二是因破产,商人欠下了官府的钱粮,如黄四家的金钱儿;
三是被抑勒为奴,如一个政府的下级军官,只为倒死了马而必须出卖自己的亲骨肉;
四是「投靠」仕宦缙绅之家为奴,如写了「投身文书」,搬进西门庆家做家人的来友夫妇。来友甚至把自己的名字都改了,改做「来爵」。这种现象在明末很普遍。
王士性记河南光山县的情况说:「光山一荐乡书,则奴仆百十倍,皆带田产而来,止听差遣不费衣食,可怪也!」【33】
顾炎武也记载:「今日江南士夫,亦有此风,一登仕籍,此辈来门下,谓之『投靠』,多者亦至千人。」【34】因此,一些贵族勋戚或官僚士庶之家,即广蓄奴婢。
从《金瓶梅》中看,那时奴仆的卖身价钱是如此之低。最便宜的小丫头金钱儿,才三两五钱银子,其它依次是四两(锦儿、生金)、五两(秋菊、小玉)、六两(秋菊第二次被卖)、七两(夏花儿)、十两(春梅、春香),开价最高的潘金莲当不计此列。
由《金瓶梅》中所见的其它物价,可以得知奴婢「身价」几何─ 三十八回夏提刑见西门庆骑一匹高头点子青马,问起,西门庆说是东京翟云峰亲家所赠,是有些毛病的。
夏提刑说,「论起在咱这里,也值七、八十两银子」。
四十回西门庆要买马,教小厮遛了两趟,问云伙计此马多少银价,云离守说:「两匹只要七十两。」
西门庆嫌是东路来的马,「不十分会行」,终作罢。
一匹有毛病的马值七、八十两银子,按七十两说,等于二十个金钱儿;依八十两计,等于二十个锦儿、生金,十六个秋菊、小玉,十一个夏花儿;八个春梅。(春梅可是西门府的头牌大丫头)既使是东路来的劣马,也值十个小丫头的身价。
四十回,西门庆请裁缝来家做衣服,一次付的工钱是五两银子,恰好等于一个十三 四岁的女奴的价钱。
三十九回,西门庆给他的姘妇王六儿买下一栋普通的房子,价值一百二十两银子,差不多等于三十五个金钱儿、十二个春梅。
西门庆那场轰动山东的接官大筵,花费千两以上白银,又是多少个丫头的身价?!
且不说豪华奢侈的家常日用,即使是西门府上的一次平平常常的家宴,其资费也不少于买下一两个丫头的价钱。
《何香久研究精选集》台湾学生书局出版
注释:(从略)
文章作者单位:四库全书编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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