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 常见问题 # 关于食品标签审核 # 1. 标签审核怎么收费? 答:每张标签的审核服务费为150元。

# 2. 标签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答:付款成功后审核时限为2个工作日。

# 3. 标签审核的结果是什么样子的? 答:审核完成后,我们会向客户提供《食品标签审核建议书》,包括审核项目、评判依据、风险等级以及建议等内容,若对审核结果有疑问,还可以与审核建议书中初审人员联系沟通。

# 4. 标签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答: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食品标签设计稿;

(2)企业标准文本(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3)营养成分表检测报告(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 5. 审核建议书是否具有CMA资质? 答:我们从专业性和审核经验角度提供修改建议,不提供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报告。

# 6. 如果出现审核失误怎么办? 答:退还审核该标签的费用,并无偿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编写服务!

# 7. 如何使用标签审核系统? 答:很简单,只需要按照如下步骤进行操作即可:

(1)注册:关注“士海食标”公众号,点击菜单“标签审核”,验证手机,完成注册;

(2)提交标签:点击公众号菜单“标签审核”中的“提交标签”,上传食品标签信息,支付审核费用;

(3)接收审核结果,点击菜单“查看订单”,找到相应订单后点击查看审核结果即可下载相应的审核建议书。

# 8. 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答:我们可以提供电子普通发票,进入系统点击“发票索取”,填写相关信息,我们将以电子文档的方式直接发送到您开票信息中填写的邮箱中。

# 9. 我可以更换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或微信号吗? 答:可以。使用原有的账号登录后,点击右上角的头像,选择账号设置,在页面提示下更换原登录用户绑定的手机号码或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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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如果之前的管理员已经不在岗了,我无法登录,那我该怎么处理呢? 答:如果出现管理员未交接就已经离任的情况,为保障贵单位的利益,请及时联系我们的客服进行账号变更的处理。

# 11. 我下载了食品标签审核意见表,但是我对于表中的部分内容有些不解,我该向谁咨询呢? 答: *您应该向该食品标签的主要审核人员咨询,因为他是具体完成审核的人员,对于所审标签以及贵单位的情况最为了解。您可以打开食品标签审核意见表,在文档的最后您将会看到主要审核人员的信息以及二维码,您可以通过微信扫描此码添加主要审核员的企业微信,然后向审核员提出您的疑问,我们会及时给你满意的答复。

# 12. 为何我的微信无法接收来自士海的通知? 答:您需要关注士海食标微信公众号,这样您就可以正常接收来自士海的通知消息了。您可以微信扫码下面的二维码进行关注:

# 关于食品标签的常见疑问及解答 # 1. 食品标签是否可以使用外文/繁体字/拼音/少数民族文字? 答:可以使用外文/繁体字/拼音/少数民族文字,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且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 2. 是否可以使用吊牌印刷食品标签? 答:可以,但需要保证吊牌不与食品或其包装物分离。

# 3. 可以标示“原料”或“原料与辅料”吗? 答:一般是标示为“配料”或“配料表”,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如酒、酱油、食醋等发酵产品)时,可标示“原料”或“原料与辅料”。

# 4. 使用复合配料需要展开标示吗? 答:当该复合配料加入量≥25%时或该复合配料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时,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当同时满足该复合配料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加入量<25%时,不需要展开标示。

# 5. 配料中使用了山楂片、蔓越莓干等果脯蜜饯,要怎么标示? 答:当各类果脯蜜饯添加量不超过10%时,可以标示为“蜜饯”“果脯”,不需要把具体的果脯蜜饯标示出来。

# 6. 实际没有加入菠萝,可以叫“菠萝饮料”吗? 答:不可以,可以叫“菠萝味饮料”。

# 7. 一个大包装中含有多个独立小包装的食品应该怎么标示标签? 答:首先,要看独立小包装食品是否可单独销售,如果不可单独销售,则大包装食品按照GB 7718标示即可,独立小包装可不用标注标签。如果大包装中含有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则每件独立小包装的食品应当分别按照GB 7718标注,而大包装标签标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大包装也按照GB 7718标示每个独立小包装食品的强制标示内容,共有信息可同一标示;二是若大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大包装可以清晰识别内包装物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大包装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 8. 大包装包含若干标示了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的独立包装食品时,大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何标示? 答: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标示:

(1)生产日期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2)生产日期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3)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9. 只有一种配料的食品需要标示配料吗?比如茶叶。 答:单一配料应当标示配料。

# 10. 配料中的食品添加剂需要单独建立“食品添加剂项”吗? 答:不强制建立“食品添加剂项”,企业选择标示。

# 11. 饼干、挂面这类食品中的“水”需要标示出来吗? 答:食品制造或加工中加入的配料都需要标示出来,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

# 12. 配料表中是标示“味精”还是“谷氨酸钠”? 答:当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标示为谷氨酸钠;当作为调味品使用时,应标示为味精。

# 13. 食品名称叫“草莓蛋糕”,需要标示“草莓”的含量吗? 答:如果使用同一字体标示食品名称则不需要标示“草莓”的含量,如果还在包装上印刷了大量草莓图案或者“草莓”字样被强调,则需要在配料表中标示“草莓”的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

# 14. 进口葡萄酒的二氧化硫如何标示? 答:一是配料表中标示二氧化硫;二是配料表中标示为微量二氧化硫及含量。

# 15. 使用了少量的葱、姜、八角等香辛料,配料中需要标示具体名称吗? 答:如果某种香辛料的添加量超过2%,应标示其具体名称,如果不超过2%,可以标示具体名称也可以统一标识为“香辛料”、“香辛料类”或“复合香辛料”。

# 16. 净含量也可以标示为“净重≥1斤”吗? 答:不可以,净含量标示由净含量、具体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应该标示为“净含量:500克”。

# 17. 执行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质量等级的可以标示质量等级吗? 答:不可以。

# 18. 致敏物质必须标示吗? 答:GB 7718-2011中致敏物质属于推荐标示内容,不是强制标示内容。

# 19. 哪些食品可以不标示保质期? 答:酒精度≥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白砂糖、绵白糖、红糖和冰糖等,不包括糖果);味精。

# 20. 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需要怎样标示? 答:应在食品名称附近标示“辐照食品”。

# 21. 标签上可以标注“使用非转基因花生油”吗? 答:不可以,目前我国没有转基因花生相关产品,不存在非转基因花生。

# 22. 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也需要符合GB 7718的规定吗? 答:是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有中文标签,也应按照GB 7718的方式标示。

# 23. 生产日期标示错误,可以通过加贴方式改正吗? 答: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可以在已有的标签上通过加贴、补印等都手段单独对日期进行篡改。可以将整个食品标签以不干胶形式制作后加贴,包括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内容。

# 24. 茶叶需要标示营养成分表吗? 答:茶叶属于可食用比例较小的食品,可以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成分表。

# 25. 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

(1)生鲜食品;

(2)乙醇含量≥0.5%的饮料酒类;

(3)包装总表面积≤100cm2或最大表面面积≤20cm2的预包装食品;

(4)重复使用玻璃瓶包装的食品;

(5)现制现售食品;

(6)包装饮用水;

(7)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预包装食品,如调味品、甜味料、香辛料、可食用比例较小的食品等。

# 26. 除了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脂肪和钠,可以标示其他的营养成分吗? 答:除了强制标示内容外,营养成分表中还可选择标示GB 28050中的其他成分。

# 27. 能量如何计算? 答:一般情况,能量=蛋白质含量×17+脂肪含量×37+碳水化合物×17。

# 28. 除了以每100克、每100毫升来标示营养成分表,可以使用每份吗? 答:可以。“份”是企业依据产品特点或推荐量设定的,每包、每袋、每支、每罐等均可作为1份,也可将1个包装分成多份,但应标明每份的具体含量。

# 29. 检测报告上的能量与计算所得能量数值不一样,应该标示哪个数据? 答:都可以,只要保留依据。

# 30. 是否可以在标签上标注“止渴生津”之类的广告词? 答:不可以,食品标签不应标注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 31. 是否可以标注“地方特产”之类的广告词? 答:如果有相关文件可以证明该产品是地方特产则可以标注,反之则不能。

# 32. 是否可以标注“采用绿色原料”之类的广告词? 答:如果原料确实为绿色食品且有相关证明则可以标注,反之则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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